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
所属区域: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大连市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宁波市 安徽省 福建省 厦门市 江西省 山东省 青岛市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深圳市 广西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区 新疆区 新疆兵团

新乡市确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日前,记者从新乡市商务部门获悉,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已经敲定。yKg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据市商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具体补贴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yKg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按照相关规定,凡是符合这些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yKg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yKg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yKg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网站首页| 企业入驻| 业务加盟| 厂家合作| 新闻动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点我电话咨询:010-5601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