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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太原市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报废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30 16:26:03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太原市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报废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第七部分是关于补贴资金申领核发流程的说明,需要生态环境、商务、公安等部门分别设立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核发工作;第八部分是各部门责任分解;第九部分为工作要求。其中主要工作内容五部分,包括: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一)补贴范围及条件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可以享受本次报废补贴政策的车辆:指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包括轻微型载货柴油车、中型载货柴油车、中型牵引柴油车、重型载货柴油车和重型牵引柴油车,不含黄标车)、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客车(包括小微型载客营运柴油车、中型载客营运柴油车、大型载客营运柴油车,不含黄标车)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含一年)或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无法享受本次报废补贴政策的车辆: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驻并中央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供养的社团组织的淘汰车辆;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2019年1月1日(含)后转移至我市的车辆。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二)补贴时间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补贴政策实施时间按照补贴金额分三个阶段: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按照补贴系数1进行全额补贴。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按照补贴系数0.8进行补贴。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2020年9月30日之后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不予补贴。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三)补贴标准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结合车辆类型、车辆登记年限、淘汰时间,制定了补贴标准。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轻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按照登记时间不同,设定为最低0.4万元,最高1万元。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中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设定为最低0.8万元,最高1.8万元。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设定为最低1.6万元,最高3万元。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小(微)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设定为最低0.48万元,最高1.2万元。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中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设定为最低0.8万元,最高2万元。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大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设定为最低1.6万元,最高3万元。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发布时间:2019-12-11     来源: 生态环境局     OOR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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