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浙江省的补贴范围及标准又有所调整,喜欢的朋友们多看看,2008年的补贴标准范围都有哪些变动吧!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2008年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发布日期:2011-08-23 10:55 访问次数:36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2008年第10号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一、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二、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下列车型: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一是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座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二是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北京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四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000元人民币。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三是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人民币。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和更新车辆购车发票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财政部(章) 商务部(章)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主题词:汽车 补贴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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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厅(经贸委、经委、商务局、商委)。
21i全国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车辆报废解体|车辆补贴|车辆回收|车辆注销2008年的老旧车报废补贴更新的政策都跟以前不太一样,大家认真阅读老旧车报废更新补贴吧,报废时就会做到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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